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清代蒙古王公。噶尔噶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哈玛尔岱青长子。康熙五十三年(1714),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五十五年(1716),率兵驻防扎布堪,听散秩大臣祁里德调遣。五十六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二十五族之一。牧地在通天河东北岸。东界加迭喀桑、称多,北邻娘磋,西南抵通天河、安冲。有百户1员,驻沁喀庄。无百长。属民百余户,庐居农耕。信奉喇嘛教红教派。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
古越人一支。其分布据《尚书大传》载:“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册府元龟·外臣部》亦说:“南蛮林邑国(汉时属日南郡),古越裳之界也。在交州南,……北连九真”。周初便与中原王朝交往,周成王时,越裳氏曾来朝
蒙古国开国功臣。又译脱不合。克烈部人。亦鲁忽蛮长子。初事克烈部长王罕,以王罕父子忌铁木真(成吉思汗)威望日盛,欲谋害之,遂率所属200户归铁木真,途中为汪古部长阿剌兀思剔吉忽里羁留,遣子也速不花告铁木
见“孜仲”(1264页)。
见“塔鲁木卫”(2162页)。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六世”(643页)。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二年(1737)以随军征战功,赐宣慰使职衔。四年(1739),批准管辖三齐寨番民,因抚驭失宜,与三齐寨民连年构衅,自相残杀。六年(1741),三齐寨聚众千人赴省告,欲脱离瓦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
辽代后期史学家。字复易。契丹族。为于越※耶律屋质之五世孙,节度使耶律刘家奴子。史载其性颖悟,善诗文,6岁能诗,应声而成。道宗朝入仕。时与权臣耶律乙辛不和,被谪巡磁窑关。后流放保州(今河北保定)。闻皇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