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城
见“延津州”(820页)。
见“延津州”(820页)。
1681—1766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门宦创始人之一。经名阿布都里·哈里木。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少时从青海民和、河州经师马汉臣、太巴巴等习经。康熙三十七年(1698)结业,先后在青海民和和甘肃
明朝大臣、学者。江西吉水人。字子实。洪武中(1368—1398)中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司传旨、册封诸事。后迁吏部员外郎。永乐十二年(1414),哈烈(在今阿富汗西北部)遣使来贡,命偕中官李达、户部主事
傈僳语音译,意为“卖工”。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贫困农户(刷扒)等为生活所迫,向头人、富裕户等出卖劳动力,以换取生活必需品的一种方式。有临时的和长期的两种。无论哪一种,所受的剥削都较重。一般一个劳动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分上、下郭密。辖9小族:朵让、江拉、多剌、登楞、焕木、质盖、作什纳、当加呼却、贺加尔,有千户1员,百户9员,属民4000余户。居黄河北岸。上郭密地膏沃,耕牧并行。下郭密地贫瘠,
相传为唐代云南邆赕诏女英雄。亦称柏节圣妃、柏洁夫人、宁北妃。白族先民。邆赕诏(六诏之一,在今云南邓川)主皮罗邆(一说咩罗皮)妻。据《旧唐书·南诏传》等载,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南诏主皮罗阁合并
哈萨克地域区划。一说有“正面”、“侧面”之意。15世纪末—16世纪初,哈萨克汗国各部落,逐步形成三个区域性部落,称“三玉兹”或“三玉斯”:乌拉玉兹(大玉兹)、鄂尔图玉兹(中玉兹)、奇齐克玉兹(小玉兹)
西夏崇宗李乾顺年号。1087—1089年,凡3年。
湖泊名。位于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北部的草原,为锡林河的发源地。是12个大小湖泊的总称,其中7个较大,每个水面约五、六亩大,小者有5个,水面约一、二亩大。湖间相隔一、二里不等,小者水最深可达15米。四周为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见“傩”(2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