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使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08),省院使1员。至治三年(1323),置院使6员。天历二年(1329),罢功德使司归宣政院,改置院使10员,遂成定制。为首者常以大臣兼任,位居第二者由帝师举荐僧人担任。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08),省院使1员。至治三年(1323),置院使6员。天历二年(1329),罢功德使司归宣政院,改置院使10员,遂成定制。为首者常以大臣兼任,位居第二者由帝师举荐僧人担任。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沿宋旧名。治延安(今属陕西省)。辖延安府,鄜州节镇州及丹州、保安州、绥德州、坊州四刺史州。府、州共有县16、镇5、城2、堡4、寨18、关2。共有205809户。
见“荟福寺”(1599页)。
地名。又名宾巴,即达隆宗。在硕板多之南200余里,辖地自拉子起至鲁工拉大山根拉哩止。原属西藏所辖,委第巴2名管理。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进藏,其地喇嘛、第巴等人归附,承办粮差。清留驻官兵镇摄,并
清咸同年间云南回民起义领袖※杜文秀墓。在云南洱海之滨大理市下兑村,占地4340平方米。同治十一年(1872)杜文秀被杀后,身首异处,葬此。1917年杜氏之女修墓立碑。1985年重修,按回民习俗,墓为南
见“雅尔”(2195页)。
见“史继先墓志”(567页)。
书名。广西龙州地方志。2卷。清黄誉撰。卷上分舆地、建置、贡赋、官职;卷下分选举、人物、艺文、灾祥、杂记等篇目。约作于乾隆末年或嘉庆初年。其中《杂记》一篇载有广西少数民族名称:伶、侗、蜑、徭、僮、俍、僚
?—971宋代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南部,治在惠水南)人。布依族。北宋时,以龙氏为番主的龙、方、张、石、罗五姓番崛起,取代了尹、莫两姓领主的统治地位。乾德五年(967),晋京朝贡,授以归德将军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吉滩河卫。永乐十四年(1416)八月,因弗提卫奏举,以永乐六年(1408)所设希滩河卫改置,以牙速为指挥同知、里当哈等为千百户,赐诰印、冠带等物。在今黑龙江省萝北县东
高昌国王麹坚年号。531—548年,凡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