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鲁
见“石鲁”(448页)。
见“石鲁”(448页)。
约1916—1937民国初四川彝族土司。又名阿郭日哈,小名都四四(系都龙光第四妻所生),俗名都小官。都龙光之子。少年即任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时逢军阀割据,战乱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女子的辫子和男子的发结”。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当新娘进入屋里后,婆婆将她拉到房子中央的火塘旁坐下,举行巴菲仪式:在巫师主持下,新娘双手掰开鸡
书名。又名《大元混一江南实录》、《丙子平宋录》。元刘敏中撰。3卷。前有大德元年(1297)邓锜、方回、周明三序。记至元十一年(1274)九月伯颜领兵攻宋,至十三年五月下临安,及宋幼主北迁之事。内容与《
清代新疆地区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明代为西蒙古土尔扈特部牧地,后属准噶尔部。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参赞大臣,隶伊犁将军。辖区东至乌隆古河,北至额尔齐斯河,南至阿鲁沁达,西至爱古斯哈
清代西北地区之一部落集团。又称朵兰人、惰兰人、多兰回子等。主要居住于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罗布泊附近以及库尔勒等地。关于其来源,目前尚无定说。一说是卫拉特蒙古人,在准噶尔政权衰微时移居于维吾尔
325—375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字景略。北海郡(治今山东寿光南)人,居魏郡(治今河北临漳西南)。少家贫,以卖畚为生。博学好兵书,怀佐世之志,隐于华阴山,敛翼待时。前秦皇始四年(354),闻东晋桓温入
元初畲族起义军首领。畲族,广东循州(今龙川县境)人。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正月,为配合闽、粤、赣等地畲、汉族人民大起义,率循州畲、汉起义队伍,攻赣州,掠宁都,据秀岭,声势浩大。后被招抚,降元。同年
1729—1796清代文人。字子明。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五世孙,理事官瑚玐长子。乾隆十三年(1748),出继辅国公经照为孙。三十一年(1766),授右翼宗学副管。四十年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藏文大藏经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藏语音译,“丹”为“丹觉”之简称,意为“论”或“经论”,“珠尔”意为“翻译”,总意为“一切经论的译文”,又称“付藏”,通称“论部”。内容均为后人对佛经的各种论述或注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