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远城
见“恺安城”(1724页)。
见“恺安城”(1724页)。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见“仡兜苗”(572页)。
见“榆林窟”(2312页)。
见“李嗣源”(1043页)。
见“赫哲族”(2422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喃卡藏卜或仲钦南喀桑布。藏族。属杰氏家族。15世纪人。帕竹政权代理官长仁钦桑波之子。帕竹查巴坚赞时,被委任为拉萨西南乃乌宗本(《明史》称“牛儿宗寨”),故称“乃乌巴”。尊奉宗喀巴
怒语音译,意为“父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辈及母亲姐妹辈的丈夫的统称。后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父亲者称“扑茂”,幼于父亲者称“扑拉”或“扑吞”,意为“大父”、“中父”和“小父”,但
见“拉鲁”(1367页)。
指古代诸侯、属国和周边各少数民族首领亲自或遣使朝见中央君主(天子)和贡献方物。其事史不绝书。《后汉书·乌桓传》:“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诣阙朝贡。”《新唐书·流鬼传》:“开元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