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布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云南新石器文化遗址之一。地点在今宾川县白羊村。1973—1974年,经考古发掘,发现房基11座、墓葬34座,出土大量陶器、石器、骨器、角器、牙器、和蚌器。石器工具中有磨光的长条形石斧、梯形石锛、柳叶形
广西壮族农民起义记略。1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府江,指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漓江水域;右江,非今左、右江的右江,而是指红水河—黔江水域,皆壮族聚居区(有的地区分布有瑶族),故曰“诸僮
元末将领。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部将,官平章,后升总制。在元末的内外战乱中,跟随扩廓帖木儿活动于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并参加镇压红巾军。元至正二十八年(明洪武元年,1368),元亡明兴,
即“库木吐喇石窟”(1113页)。
清代新疆地区名。维吾尔语“七城”之意。所指不一。或云为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阿克苏、库车7城之统称。出现于道光年间(1821—1850)。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简称“伏跋可汗”。即“丑奴”(403页)。
即“劝龙晟”(398页)。
书名。亦名《雍正上谕八旗》。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人奉敕撰。13卷,满汉合璧本20册,汉文本13册。初将五年(1727)以前谕旨初纂成帙,后又两次汇辑,乾隆初年刊刻成书。收录康熙六十一年(1
即“笔写契”(1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