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西夏毅宗李谅祚年号。1049年,凡一年。
隋朝官署名。大业十一年(615),西突厥射匮可汗遣侄儿率诸部首领到长安朝贡,同年朝贡者尚有龟兹、疏勒、于阗等使者。为处理日益繁多的西域事物,接待西域来使,设此专门机构。
蒙古语音译,意为“善射者”。又译默尔根、墨尔根。《元史·忙哥撒儿传》:“默尔杰,华言善射之尤者也”。蒙古贵族以其为尊号,或赏赐善射之将士,以示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九世祖豁里察
魏晋南北朝时期内迁丁零大姓之一。初见于《汉书》。主要分布于定州(治卢奴县,今河北定县)。一说出自春秋狄国鲜虞之后。频见于十六国南北朝史籍。如东晋太元十年(385),司马鲜于乞杀翟真于行唐,后长史鲜于得
书名。清代奕訢等奉敕撰。40卷,卷首1卷。光绪二十二年(1896)大字铅印本40册,通行排印本为10册,又名《剿平苗匪方略》。内容包括咸丰、同治(1851—1874)年间苗民起义的经过、镇压征剿过程及
?—1791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堪布(一说孜仲)。藏族。乾隆五十六年(1791),廓尔喀侵扰后藏济龙、聂拉木时,其于扎什伦布寺内,以占卜为名,妄称不可与敌接仗,以佛言惑众,致使喇嘛藏众不思竭力防御,自相
亦译“蒲剌睹”。女真语,《金史·国语解》谓“目赤而盲”之意。金代女真人多有以此命名者,如裴满蒲剌都、纳合蒲剌都、纥石烈蒲剌都、完颜蒲剌都、把蒲剌都等。
见“遯水”(2459页)。
藏族部落名。地处纳木错湖北部,东及东南邻达波措斯部落。包括今江措、赛尤、保吉、青龙等区,辖喜马、甲若、巴甲、德宁、德拉、哲加、学庆等7个如哇,亦称“萨迦措登”意为“萨迦七部”。为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袭郡王
见“鄂伦春族”(20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