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祖王
即“大祖大王”(95页)。
即“大祖大王”(95页)。
见“密学”(2122页)。
见“那色波”(930页)。
官名。职位仅次于宣慰使,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任土官,在宣慰使缺员时,则承担宣慰司的全部事务,起宣慰使作用。元代秩从三品,明代正四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古地名。春秋末年越国东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东至鄞”,在今浙江鄞县境。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鄂尔图玉兹、鄂尔图玉斯(中玉兹)、中帐。形成于16世纪初年。冬牧地主要分布于伊施姆河及萨雷苏诸河流域,夏牧地在锡尔河中游及卡腊山一带。分辖奇卜察克(钦察)、阿尔根、奈曼、克烈、弘
明贵州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普安路军民总管府,彝族首领金龙任军民总管府怀远大将军,又晋曲靖宣慰司宣慰使。明洪武十六年(1383),改普安路为府,授适恭为世袭土知府。死后由普旦继袭。永
准噶尔地区山名。又作库陇癸鄂拉。位于伊犁河北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境内)。准噶尔语,意谓山径多寒,原为准噶尔部驻牧地。乾隆二十三年(1758),阿睦尔撒纳余党喀拉沁鄂拓克宰桑昂克图、多果鲁特宰桑布库图、噶
见“崇祥总管府”(2061页)。
桦皮水桶。鄂伦春语音译。因以桦树皮制作得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族旧时传统的生活用具之一。圆形,底部和桶口镶有薄木板,上边钻孔拴马鬃绳,用之提水。黑龙江省逊克和呼玛县一带的鄂伦
见“赤驹”(10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