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远罗必甸长官司
明代哈尼族土司。归属元江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由南诏、大理时的因远部和罗槃部置。因远在元江府治西,即因元坝;罗槃即元江坝。以土酋白文玉(史书未明族属,学者从地望和姓氏考证系哈尼族)为副长官。嘉庆(1796—1820)中,改为奉化州。东南有元江,亦曰礼社江,西南有澜沧江,西有步日部,东有禾摩村巡检司。其地即今元江因远坝。《元江志稿·建设志》引旧州志稿称:“奉化州废城,明永乐时建,在今因远遵化村,长官司署亦在此。”清朝改土归流,隶元江州。主要居民为哈尼、彝、傣等族。
明代哈尼族土司。归属元江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由南诏、大理时的因远部和罗槃部置。因远在元江府治西,即因元坝;罗槃即元江坝。以土酋白文玉(史书未明族属,学者从地望和姓氏考证系哈尼族)为副长官。嘉庆(1796—1820)中,改为奉化州。东南有元江,亦曰礼社江,西南有澜沧江,西有步日部,东有禾摩村巡检司。其地即今元江因远坝。《元江志稿·建设志》引旧州志稿称:“奉化州废城,明永乐时建,在今因远遵化村,长官司署亦在此。”清朝改土归流,隶元江州。主要居民为哈尼、彝、傣等族。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
1032—1101又作耶律洪基。即辽道宗。辽朝第八代皇帝。1055—1101年在位。字涅邻,小字查剌。契丹族。兴宗长子。性沉静、严毅。6岁(1037年)封梁王。11岁(1042年),总领中丞司事,进燕
即“斯由”(2168页)。
见“出伯”(567页)。
景颇语音译,意为“根底牛”。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女出嫁时送给舅父的牛之称谓。在景颇族地区母系家庭虽早已被父系家庭代替,但反映母权制残余的舅父权却长久保留下来,外甥女出嫁时必须向舅父送去1头牛,若有
清代官署名。户部置,以稽核京城八旗官兵俸饷等项发放事宜。设满洲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掌处事,无定员。俸饷册档,悉由各旗※俸饷房查造,于一定期限内由各旗都统咨送户部,该处据册载人员升迁除授、挑补病退及截俸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阿昔答撒答昔里,华言八千颂般若经也。”梵文Astasahasrika,译为八千颂般若经,即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会。
见“格哷博罗特”(1810页)。
契丹语作“斡鲁朵”。是由契丹王朝产生,沿袭至金、元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一说创于契丹开国初,《辽史·兵卫制》记:“太祖(※耶律阿保机)以迭刺部受禅,分本部为五院、六院,统以皇族,而亲卫缺然,乃立斡鲁朵
见“设”(9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