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军罗苴子
见“罗苴子”(1416页)。
见“罗苴子”(1416页)。
即“完颜永济”(1151页)。
见“叟”(1703页)。
见“耶律隆庆”(1320页)。
即“慈善夫人”(2407页)。
见“察哈尔额鲁特”(2479页)。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明宣德二年(1427)二月,雄摩等十五寨布朗族因不堪官府和土官的欺压和征索,聚众起义,杀顺宁(今云南凤庆)十夫长阿茂等并土兵80人。清廷发云南官军、大侯等4长官司及顺宁、鹤庆2府土兵,委都督同知沐昂等
1482—1519明朝将领。字元中,号玉冈。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沐瓒之孙;沐诚之子。父母早逝,年10岁,授锦衣卫指挥佥事。沐琮抚为子。弘治十年(1497),嗣琮黔国公爵,敕佩征南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1505明哈密忠顺王。蒙古宗室后裔,安定王千奔之侄,忠顺王※脱脱近亲从孙。初居安定卫。弘治五年(1492),明廷因罕慎无嗣,王位空悬数年,封其为忠顺王,赐印诰、冠服及守城戎器,命都督佥事阿木郎与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