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穆卫
见“可木卫(二)”(491页)。
见“可木卫(二)”(491页)。
清朝政府与沙俄政府关于中俄中段边界线的界约。中俄两国政府各有所执,双方经过48次会谈,终由中国政府作出让步,于雍正五年(1727年)在布拉河畔布拉村签订此条约。签约代表中方为策凌、四格、图理琛,俄方为
黎族一支系。分布在今海南省西部一些丘陵地带,以旱地农业为主。过去男女皆髻发在后,均穿耳带环和带项饰。男穿左右两幅制成的短裙,故俗称“穿裙黎”;妇女穿过膝长裙。有纹身习俗:男子在身上或四肢剌纹;女子剌面
书名。清代记载八旗制度的志书。前后两次纂修。雍正五年(1727)鄂尔泰(1677—1745,满洲镶蓝旗人)等奉敕撰,乾隆四年(1739)成书,题为《八旗通志》初集。253卷。分为八志:旗分、土田、营建
元、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以宁部置宁州(辖今云南省华宁、通海、峨山一带)后,以当地彝族首领任知州。明初禄威任职。洪武十六年(1383),其弟弄甥赴京朝觐,次年明授弄甥土知州。宣德元年(
? —808沙陀首领。唐骁骑上将军※朱耶骨咄支之子,晋王※李克用曾祖。父卒,嗣爵,累迁金吾卫大将军、酒泉县公。至德(756—758)、宝应(762—763)年间,因“安史之乱”,唐无暇西顾,北庭、西州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见“萧特末”(1998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元朝大臣。又译阿鲁秃。蒙古阿儿刺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博尔术玄孙,※玉昔帖木儿孙。初由经正监袭职为怯薛长,掌环卫。进斡林学士承旨、知枢密院事。顺帝至元三年(1337),袭广平王。至正四年(1344
又作莫昆、木昆。满语音译,意为“兄弟”、“同姓人”。汉译其意为“宗族”或“家族”。女真、满洲等族指称血缘相同的成员所结合的大小群体。与金朝阿骨打初设的“谋克”氏族单位相似,同属于父系血缘的组织。清代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