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见“怀信可汗”(1117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叠州,在今甘肃迭部。宣德二年(1427),其族喇嘛喃哈亦失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彩币表里。三年(1428),复来朝贡马,明廷依例赏赐。随同入贡之土官百户扎巴星吉等亦同等受赐。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名。永乐十三年(1415)六月(一说八年,1410)置。治所在今四川大、小金川境。永乐九年(1411),酋长南葛遣使入朝贡方物,并以答隆蒙、碉门二招讨常侵掠邻境,阻遏道路为由,请讨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设置,以部人广佑等为指挥。《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可河卫称作噶哈河卫和噶哈卫。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见“乞勒尼卫①”、“乞烈尼卫”(125页)。
旧厅名。在今吉林省大安县。元为斡脱怜万户府地。明为洮儿河卫及卓儿河地面。清初置札赉特旗。光绪三十年(1904),以该旗莫勒红冈子垦地置此厅。为清末实行放垦,割蒙旗土地而设的行政区划之一。1913年改为
1372—?藏传佛教萨迦派僧人,故又称萨迦巴索南坚赞。藏族。生于夏鲁康萨。8岁既晓佛典,并广读经论。17岁随索南查巴及贝甸僧格出家,取名索南坚赞贝桑波。及长,从布顿仁钦珠(即布顿大师)、杰赛托梅桑波、
东晋十六国时北方部落名。《北史》作“日拔也稽”。一说为匈奴余部,一说属敕勒族,即为《隋书·铁勒传》中的拔也古部。游牧于柔然西北,士马强壮,“国尤富强”。北魏天兴五年(402),举兵攻击柔然首领社仑,大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