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兰城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海兰城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据考在今吉林省和龙县东北。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海兰城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据考在今吉林省和龙县东北。
?—1785清宗室、将领。满族,姓爱新觉罗氏。正蓝旗人。不入八分镇国公杨福子。雍正五年(1727),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年(1738),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五年,赴西宁办理青海事务。处理民族事务3年,众
?—1061西夏大臣。党项羌人。景宗没藏后之兄。天授礼法延祚十年(1047)二月,大臣野利遇乞妻没藏氏与李元昊私通生谅祚。令寄养于其家。三月,升任国相。十一年正月,唆使太子宁令哥作乱,刺杀元昊,又杀宁
官名。明代于各省设都指挥使,为一省最高武官,上隶五军都督府,听调于兵部,下辖卫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羁縻卫,亦以此名义封授当地大豪酋,颁赐印信、诰命、冠带,秩正二品,准世袭。命其守土安民,惩伐抢掠反叛,
见“完颜永济”(1151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乌兰布拉克接右翼左旗界,西至库邪图接左翼后旗界,南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特勒图接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札萨克包贝于康熙二十
书名。清毛奇龄(号西河)撰。成书于康熙朝,共15卷,主要记述明代“自洪武暨崇祯一十六朝二百七十余年之间”湖广、贵州、四川、云南、两广等省土司的沿革、背向,及朝廷剿抚恩威政策的利弊得失等史实,对研究明代
见“乾陀罗”(1982页)。
即“完颜宗隽”(1156页)。
甘肃省方志。近人杨思(字慎之,会宁人)、张维(字鸿汀,临洮人)编撰。130卷,卷首1卷。始修于1929年,1937年成书,约450万字。原稿现存甘肃省图书馆,北京图书馆藏有抄本。典章制度截至民国十七年
指民人为求生存而入旗籍。有三种:(1)清入关后施行“圈地”政策,北京城周围500里内民人因骇怕房地产业被圈被占,或由于※包衣大、屯领催的威逼,多有投靠八旗充当※旗人以冀庇护者。(2)清代汉族人多有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