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西右翼中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召其乃耳札萨克旗,或台吉爱尔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车凌纳木扎勒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跨柴达木河。东至诺木罕河,南至诺木罕木鲁,西接嘉峪关界,北接北左翼旗。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召其乃耳札萨克旗,或台吉爱尔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车凌纳木扎勒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跨柴达木河。东至诺木罕河,南至诺木罕木鲁,西接嘉峪关界,北接北左翼旗。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①即“高模翰”(1917页)。 ②金朝官员。一名檀朵,渤海族遗裔。先世在渤海国亡后被辽迁居澄州析木县(治今辽宁海城县)。年19岁从军为蒲辇(五十夫长)。以善战,被金将完颜宗弼召置左右。从破汴京(今河南
满语地名。又作呼兰哈达。“呼兰”汉译作“烟筒”;“哈达”汉译作“峰”、“崖”,合为“烟筒山”或“烟筒峰”。位于兴京(原赫图阿拉)西南(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之西),清永陵对面。明正统三年(1438)
金建国前女真部落联盟长称号。女真语音译,“都”意为“核心”(一说借用汉语),“勃极烈”意为“官长”、“首领”、“头目”,合为“核心头目”或“总头目”之意。《金史·国语解》谓:“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
裕固族语称“萨达尔格”。已婚妇女系于发辫、戴在胸前的一种饰物。每副长约1米,宽1厘米,重3000—3500克,由3片组成,前面两片较宽,背后一片稍窄。每片用长方型硬板布牌制成,上有饰物,俗称银牌。每片
萨满教神灵之一。亦称火神。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族地区。鄂温克人尤崇敬火,认为主宰火的是神,它是一位蓬发老太太。每户的火主即他们的祖先,火主死掉这户就要绝根,故生火后不能让其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济尔哈河东岸。东至胡济尔图,接札萨克图汗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西至克勒特肯察布,接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左旗界;南至乌里达沙尔,接札萨克图汗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罕诺尔,接札
见“石翌”(447页)。
见“蕃汉转户”(2489页)。
?—1439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脱欢、托欢。出身绰罗斯家族。顺宁王※马哈木子。额勒伯克汗之外孙。据《蒙古源流》载,原名巴噶木(一说此为其父名),因被东蒙古阿鲁台太师俘为家奴,覆于釜下,故名“脱懽”(
?—167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初任主事、员外郎郎中。康熙六年(1667),授内秘书院侍读学士。十年(1671),改翰林院侍读学士,充经筵讲官、日讲起居注官,后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