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留
见“萧恒德”(1997页)。
见“萧恒德”(1997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即“水达达”(424页)。
清代派驻新疆军政长官。简称伊犁将军。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置。统辖新疆天山南北路驻防官兵及旧土尔扈特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西、南、北四路盟,和硕特蒙古巴图(启)色特启勒图盟各旗兵马,并负责同邻国交涉。
见“根敦嘉措”(1812页)。
1622—1699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多麦南部曲科附近之赞莫纳,从散华活佛出家。先后在西藏郭芒扎仓、达仓热哇堆等地聆听教程,学习经法。获林赛噶居学位。按西藏地方噶丹颇章旨意于顺治九年(165
见“榆林窟”(2312页)。
见“西阳蛮”(696页)。
1873—1911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广西永淳县(治今横县西北峦城镇)人。壮族。曾在清广西边防督军龙济光部任哨官。后闻孙中山从日本至越南西贡开展革命活动,毅然投奔孙中山,加入同盟会。光绪三十三年(
?—1668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古特氏。察罕子。天聪五年(1631),从征明,围大凌河,败监军道张春等援兵。六年朝觐太宗皇太极。八年(1643)正月,尚郡主,封和硕额驸。数年中屡随军征明,
①渤海王国置。为上京龙泉府附郭州,领永宁、丰水、扶罗、长平、富利、佐慕、肃慎、永平等八县(一说其中丰水、佐慕、扶罗属湖州;长平、永平属扶余府扶州;旧有说其只领富利、长平二县)。治永宁县,故址在今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