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
即“济木萨”(1738页)。
即“济木萨”(1738页)。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统(1436—1449)中置。治所即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清顺治四年(1647),长官覃荫祚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住牧茅冈。雍正十二年(1734),长官覃纯一被迫纳土,呈请
见“奥米那楞”(225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法坦河所。永乐七年(1409)四月,奴儿干鞑靼首领忽刺冬奴等65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所,与伏里其、乞勒尼2卫同时建立,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伏答河流域。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睛州辖县之一。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道莲花山附近;旧有依《辽史》误指其在今辽宁海城县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与睛州所属大多被迁至今海城县附近,辽置嫔州(州治在海域县东北向阳寨)
见“完颜亶”(1147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见“五溪”(262页)。
参见“阐”(2105页)。
见“车牙若鞮单于”(281页)。
即“马子英”(1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