叱卢乌孤跋
晋代鲜卑叱卢部首领。见“叱卢”。(542页)。
晋代鲜卑叱卢部首领。见“叱卢”。(542页)。
蒙古国将领。又译阿察儿、阿只乃。斡剌纳儿氏。初事铁木真(成吉思汗),任博尔赤(司膳)。南宋嘉泰三年(1203),从战克烈部王罕,兵败合兰真沙陀,与铁木真共饮班朱尼河水誓盟。后随从统一蒙古诸部。开禧二年
?—1811清朝大臣。字牧庵。满洲正蓝旗人。乾隆四十年(1775)进士,授刑部主事。历福建兴泉永道、江苏布政使。五十一年(1786),授刑部侍郎。次年,授山东巡抚,率所属浚河道,修41州县城工,受嘉奖
哈尼族土司。据《明史·云南土司传》宣德八年(1433)置。钮兀、五隆诸寨在和泥之地,其酋任者、陀比等朝贡至京,以地远蛮多,奏请授职以总其众。遂设长官司,以任者为长官,陀比为副。《天下郡国利病书》:其地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亦称“禾积”。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记载:“乡里人家以上元前日束藁如纛状,包禾黍稷粟之穗,又悬木棉花冒于长竿之首,建屋旁,张索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等级。彝语音译。“曲”意为“白色”,“诺”即诺伙的前一字,意为在诺伙等级下的“白骨头”(人)。汉称“白彝”或“百姓”。约占总户数的50%。身份世袭。成员不稳定,富裕阿加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
北燕冯弘年号。431—436年,凡6年。
见“乙浑”(3页)。
辽代生女真诸部之一。所在一说在今吉林省延吉市附近布尔哈通河及海兰江流域,或说在该省珲春县境,有说在朝鲜咸兴平野一带,亦说在海兰江及朝鲜咸镜道地区。今多数学人以第一说为是。辽在其地设蒲卢毛朵大王府,以其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之统帅。僧俗各一人,无正副之分,通常以三品※扎萨充任,惟第一任俗职由俗官※噶伦擦绒兼任,事权较僧官为重。下设四品官一员,协其理事。下属有※代本、※如本、※甲本、※定本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