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 “果只”,又译作“果直”,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有4※闸撒,名“牒耳葛太保果直”、“老昆令公果直
见“赫哲族”(2422页)。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喜峰口蒙古驿道上的蒙古驿站。蒙古语意为“50户”。康熙(1662—1722)中,设立蒙古驿站,自喜峰口至札赉特置驿16站,该站驻蒙古站户50户,故名。是该驿道上蒙古站的第一站。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初任佐领。康熙十四年(1675),从征陕西叛镇王辅臣。八月,随振武将军佛尼勒至滴水岸,破敌副将2人。又败敌彭总兵等于宝鸡县栈道之仰天池高山。敌四川总兵石遵礼等7千余出栈道在益门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时梁、益之境,又杂用古钱交易。河西诸郡,则常用西域
金、元地方政区名。合懒,一作合兰、曷懒、海兰等。元亦称合兰府。金太宗天会二年(1124)已有其名。因境内有曷懒水得名。路治在金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南1800华里,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城南5里处,一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见“耶律查哥”(1316页)。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宗室庄田中自始至终以征银为本的农奴经营单位。顺治(1644—1661)初,畿辅地区带地投充和不带地的单身投充者愿领地设庄之汉人,特命为纳银庄头,计设庄132所,是为银庄,归内务府管
见“腊鲁泼”(22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