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梅克诸汗简史
书名。作者不详。原书为托忒文。是一部关于土尔扈特蒙古西迁及其东归的著作。记事始于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迄于乾隆三十九年(1779)。是研究土尔扈特部历史重要史料之一。其传抄本初由俄国学者雷特金从伏尔加河土尔扈特人中取得,并由其译成俄文,刊于《杜尔本·卫拉特人的故事》一书上。后波兹德涅耶夫又将托忒文本发表于《阿斯特拉罕卡尔梅克人的古代文献》一书中。此书国内也有多种抄本。《汗腾格里》1982年2期也刊布了经过整理的托忒文本全文。
书名。作者不详。原书为托忒文。是一部关于土尔扈特蒙古西迁及其东归的著作。记事始于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迄于乾隆三十九年(1779)。是研究土尔扈特部历史重要史料之一。其传抄本初由俄国学者雷特金从伏尔加河土尔扈特人中取得,并由其译成俄文,刊于《杜尔本·卫拉特人的故事》一书上。后波兹德涅耶夫又将托忒文本发表于《阿斯特拉罕卡尔梅克人的古代文献》一书中。此书国内也有多种抄本。《汗腾格里》1982年2期也刊布了经过整理的托忒文本全文。
即※“差巴”(支差者)的一部分。旧时四川甘孜藏区雅江地带农奴阶级中的一个等级。从领主处领种一定数量的土地。按规定每年要向地方政府交地粮和支应各种差役,一般还要向土百户支应劳役及各种摊派。繁重的差役使得
即“波路”(1516页)。
即“张登发”(1182页)。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易□”,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四。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浪卡子境。洪武(1368—1398)初,明在其地置俺不罗卫,后升为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参见“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1887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北。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个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
见“斯古拉”(2168页)。
新疆塔吉克族民族乐器之一。塔吉克语音译,弹拨七弦琴。以杏木制成,形制比※热朴甫大。也是以羊肠线为弦,没有品,定弦多为#D1#FBB#FBB (从里到外)。音调低沉,不常用。据说它是代表“胡大”的声音。
过去广西大瑶山瑶族信奉的主要神祗之一。传说教民种植五谷,故又称五谷之神。每村都有供奉,还有以一姓供奉的,有供奉于社庙中,有以石头为神像,供于大树下。一般每年阴历二、八月中某一天为祭日,由“师公”负责主
见“完颜珣”(11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