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合
见“那木罕”(929页)。
见“那木罕”(929页)。
即“载湉”(1844页)。
即“贵赤”(1654页)。
西汉时故匈奴王。后归附汉朝,授校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从骠骑将军霍去病击匈奴,俘呼于耆王王子以下11人,众1768人,以功封宜冠侯,赐食邑1100户。四年(前119),以坐击匈奴增所获首级数,
元代旧政区名。古为夜郎地。秦属黔中地,两汉隶牂牁郡,蜀为兴古郡,隋设牂州。唐置西平州。后改兴古郡为盘州。南诏辖其地,东爨乌蛮七部落居之。后爨酋阿宋驱走他部占有其地,号“于矢部”,世为酋长。蒙古蒙哥汗七
即“马湩”(159页)。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
金朝官员。又作乌林答赞谟、兀林答赞谋、乌陵赞谋。女真族。乌林答氏。初充闸剌(意“行人”),办理与辽、宋来往交涉事宜。太祖天辅三年(1119),使辽议和,后又奉阿骨打命使辽,和议终不成,遂发兵克临潢。太
佤语音译,意为“树鬼”。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崇拜对象之一。佤族人长期实行山地农业,靠林木灰烬滋养庄稼,因之对林木的膜拜十分盛行,认为森林里有一位司树魂的鬼,人们每砍伐一棵大树,都得放一块石头作为付给树鬼的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设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