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即“库木吐喇石窟”(1113页)。
土司名。明置。宋为府,元因之。明洪武五年(1372),置安抚司,治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北旧州,属播州宣慰使司,隶四川。七年,改置播州黄平宣抚司。十五年,改千户所,属播州宣慰司,隶贵州。永乐四年(1406)
元代蒙古官名。意为“掌灯烛事者”。元大都(今北京)留守司所属仪鸾局下设烛刺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置仪鸾局始设。武宗至大四年(1311),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
古代对华夏北方几个民族的统称。《墨子·节葬下》称:“昔者,尧北教乎八狄”。《尔雅·释地》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郭璞注:“八狄在北”,但未列举名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喀巴卫,并说清代喀巴岭,在凤凰城(今辽宁省凤城县)西南30里。
书名。元东平布衣赵天麟撰。8卷。是至元(1264—1294)末作者先后向世祖所上建言书,累数万言,后编为此书。所经包括田制、农桑、赋役、户计、义仓、冗官、服章、祭祀、军事等方面,反映了元代社会经济和人
西域古地名。 ①汉轮台。《史记·大宛列传》作仑头。汉贰师将军李广利征大宛时破此城。此后汉遣田卒数百人屯田于此。归使者校尉领护。《汉书·西域传》引桑弘羊言:故轮台以东,捷枝、渠犁皆故国。《魏书·西域传》
?—436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又作慕瞆、莫溃。姓吐谷浑氏。※乌纥堤子,※阿才同母异父从弟。宋元嘉三年(426,或作元年)阿才卒,继立为王。广招西秦、北凉流亡民户及甘、青一带氐、羌诸部。南通刘宋、北交北
明代湖广容美洞土官。土家族。容美洞(今湖北鹤峰县)等处军民宣慰使(初置宣抚司、长官司、后升格)※田光宝之子。袭宣慰使。因后“洞蛮”向天富作乱,受牵连,被革职。永乐三年(1405),诏抚溃散土官及土民。
即“达札路恭”(7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