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司使司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南京道(治所在今北京)财政。置官有:三司使、知三司使事、知三司事、三司副使、同知三司使事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不主全国财政,而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平行,各总一道财政。宋庆历(1041—1048)年间三使契丹的余靖记云:“胡人司会之官,虽于燕京置三司使,唯掌燕、蓟、涿、易、檀、顺等州钱帛耳。” (《武溪集》卷18)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南京道(治所在今北京)财政。置官有:三司使、知三司使事、知三司事、三司副使、同知三司使事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不主全国财政,而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平行,各总一道财政。宋庆历(1041—1048)年间三使契丹的余靖记云:“胡人司会之官,虽于燕京置三司使,唯掌燕、蓟、涿、易、檀、顺等州钱帛耳。” (《武溪集》卷18)
即“图萨鲁克齐”(1438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73—1175,凡3年。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耶鲁兀也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瓦里。“耶鲁”可单成词,辽道宗有一※石烈(相当于
又称“伙耕”,汉语称谓,民族不同,名称各异。解放前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广泛盛行的一种生产协作形式。主要是因生产力低下,必须几家联合起来生产,也是传统的原始互助习惯的延续。一般由二三户或四五户组合而成。
突厥汗国官号。又译割利。其意谓“老”。《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老为哥利,故有哥利达官”。《唐书·张长逊传》:“张长逊为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改隋临振郡置。天宝元年(742)更名延德郡。乾元元年(758)复改振州。治所在宁远县境,辖宁远、延德、吉阳、临川、落屯5县。宋开宝五年(972)改为崖州。隋唐以来汉人陆续移居
见“完颜宗固”(1156页)。
见“蔡阳蛮”(2443页)。
见“者列帖卫”(1349页)、“者帖列卫”(1349页)。
见“沙班”(1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