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萨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拉萨北郊人。※第巴桑结嘉措之子。康熙四十二年(1703),其父与统治西藏之蒙古汗王拉藏汗相矛盾,被迫退位,由其代理第巴职务,其父仍掌实权。四十四年(1705),其父被杀。次年,其职亦被拉萨汗所废,随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赴京,被置于察哈尔的多伦诺尔。五十六年(1717),曾于青海塔尔寺受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接见。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拉萨北郊人。※第巴桑结嘉措之子。康熙四十二年(1703),其父与统治西藏之蒙古汗王拉藏汗相矛盾,被迫退位,由其代理第巴职务,其父仍掌实权。四十四年(1705),其父被杀。次年,其职亦被拉萨汗所废,随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赴京,被置于察哈尔的多伦诺尔。五十六年(1717),曾于青海塔尔寺受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接见。
即“秃巴”的复数(1082页)。
蒙古语译音,其意为用布制作的小人,是儿童的玩具。起源于萨满教的偶像崇拜。玩具以白布制作,塞羊毛或棉花等物,然后画出眉、眼、鼻、口,并用黑线绣出各种发式,穿着蒙古袍,用不同脸谱和服饰可做成不同人物。玩时
元朝管理回回医药事务的机构。至元二十九年(1292)始置。有大都(今北京)、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回回药物院各一所。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治二年(1322)
亦称“掠夺婚”、“窃婚”等。男子从其他氏族或部落掠夺妇女为妻妾的婚姻形式。原始社会对偶婚的形式之一。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的妻从夫居之过渡时期。男子地位提高后,不愿再到妻方服役,遂以强制或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
见“划离部”(755页)。
元朝诸色户计之一。来源有二:一自战争中虏获而来,一从民间签发而来,主要是有一定技能的工匠,亦有本非工匠的平民。户籍自成一类。在官府手工业局、院直接管理监督下服役,从事营造、纺织、兵器、工艺品等各种手工
705—774唐代佛教译经师。全称不空金刚,又称不空三藏。梵名阿目佉跋折罗。原籍北印度(一说狮子国)。婆罗门种姓。幼年随父移居中国。15岁出家,从金刚智学梵本悉昙章及声明论。精通梵语、巴利语,善解一切
见“车凌”(277页)。
参见“守塞羌”(9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