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卜拜
见“噶伦”(2498页)。
见“噶伦”(2498页)。
①民族名、古国名或伊斯兰教徒之泛称。始见于北宋沈括《梦溪笔谈》,用以指称回鹘(即回纥),为其音转。公元9世纪回鹘西迁后,葱岭以西之回鹘改奉伊斯兰教,逐渐以族名称教名。在《癸辛杂识》和《辽史》等书中,泛
?—1898清朝将领。字汉文。满洲正白旗人。吴扎拉氏。初于吉林驻防,后调守扬州,参与镇压太平军、捻军,授协领。后随军往灵州招抚马化龙,因功晋副都统,寻为护宁夏将军,以治理有策,争战尤勇,先后复陇西之西
苗族亲属称谓。苗语音译,相当于汉语“老表”。贵州台江等地苗族以此称表示姑舅表兄弟姐妹(即与表兄弟之间和表姐妹之间)亲属关系或婚姻关系。亦泛指男女情人关系或男青年之间、女青年之间的关系。此称谓源于姑舅表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中统元宝钞、中统交钞、中统宝钞、中统钞。世祖中统元年(1260)十月始印行,不限年月,诸路通行。面值分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一贯文、二贯文十
见“碎叶水”(2351页)。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499—569南北朝时期佛教译经师。法号真谛,或称真谛三藏。原籍西天竺优禅尼国(乌仗那)人。梁武帝大同十二年(546),由海西至中国南海郡(今广州市)。越二年又至建康(今南京)。时因侯景之乱,世情骚然
渤海国第三世王大钦茂的谥号。取意于其人于唐开元二十五年(737)继位后,偃武修文,使渤海区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皆得到迅速发展,一生以“文治”著称。钦茂于唐贞元九年(793,一作十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
书名。又名《续弘简录》。清邵远平撰。42卷。为作者继其高祖邵经邦记唐、宋、辽、金史事所撰《弘简录》,补记元代史事以续成该书之作,故名《续弘简录》。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进呈。体例上有纪、传,无志、
见“盆奴里国”(17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