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唐代嶲州东蛮两林部首领。见“苴那时”(1333页)。
见“莫何”(1823页)。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扎萨克亲王伯什阿噶什养子。初游牧于沙喇伯勒(位于伊塞克湖北)境。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达瓦齐,奉父命率宰桑诺斯海等内迁,以哈萨克掠牧事疏报清廷。后随伯什阿
蒙古部名。清代史籍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族系的称呼。参见“乌讷恩素珠克图盟”(354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东北,是铁末里克河流入查林河处的渡口。清朝在此设有卡伦,属厄鲁特营领队大臣管辖。
即“乙失钵”(4页)。
见“倒喇”(1887页)。
532—586北周、隋朝大臣。字宝岳。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拓跋氏)。魏安定王元燮孙,宋安王元琰子。周闵帝时,从大司马贺兰祥击吐谷浑,以战功拜抚军将军。后数从征伐,赐爵文昌县公,迁建州刺史,改封宋安郡
金代杂税之一。金代发行纸币交钞,贬值后即发行一种新币以代旧币。钞法屡变,随出随废,制纸币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兴定元年(1217)五月,桑皮故纸已甚难得,遂令计价,作为一种附加税向百姓征收,但限于征收
书名。清汪辉祖辑,其子汪继培补。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取辽、金、元三史中同名者分别辑录。辽金以名为纲,而以异姓者分列于后。元以蒙古、色目及辽金部族为主,而以汉姓者附存之。首字以韵相次,次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