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蒙古源流”(2337页)。
1781—184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一译阿不都热依木·那札尔。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出身于手工业者家庭。童年就学于艾提卡麦德力斯,精通波斯语和阿拉伯语。自道光十年(1830)起,一直任喀什噶尔阿奇
书名。清代刘应中撰。一卷。记叙康熙二十四年(1685)仲秋,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地区补顶寨苗民在吴二过及吴老叟等率领下暴动,经清军镇压及时叛时服之经过。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辑文。
即“广开土王”(133页)。
元朝官署名。掌晋王府事宜。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皇孙甘麻刺为晋王,移镇漠北,统领太祖四大斡耳朵及军马,遂改王傅为内史。三十年,立内史府,秩从二品。设内史、中尉、司马、咨议等官。武宗至大元年(
渤海王国置。为扶余府扶州所辖四县之一(旧有说为仙州属县)。县治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亦有他说:或说为该省四平市西一面城古城;一说在怀德、梨树县一带;旧还有说在今辽宁开原县境或其以北地。辽灭渤海后,部分
?—1207金将领。临潢路(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人。女真族。抹撚氏。其先以功授世袭谋克。幼袭爵。守边有劳。泰和六年(1206),金宋战起,授同知蔡州防御使事。同年五月,奉平章政事仆散揆命戍宿州(今江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
见“卜怜吉歹”(20页)。
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衮札布第七子。乾隆三十六年(1771),父卒,袭札萨克亲王爵,尚高宗女固伦和静公主,授固伦额驸。从征临清、石峰堡皆有功。嘉庆八年(1803)二月,仁宗乘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