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丁零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明东海女真三部之一。以居瓦尔喀河得名。分长白山瓦尔喀与东海瓦尔喀。凡分布瓦尔喀河至鸭绿江一带,即今桓仁、通化,辑安等地者,为长白山瓦尔喀。图们江及珲春以北者,为东海瓦尔喀。明中叶以后,居地北达乌苏里江
蒙古国都城。又译喀拉和林,简称和林。城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一说得名于鄂尔浑河发源之哈剌和林山。另说“哈剌”意为“黑”,“和林”即“库伦”,意为“营帐”,即“黑帐”。太祖十五年(1220)始建都于
渤海王国大臣。文王大钦茂时官紫授大夫、行政堂省左允,封开国男。唐宝应元年(日本天平宝字六年,762)秋,奉命使日,与归国日本来使伊吉益麻吕同行。十月,抵加贺(今福井)登陆,十二月,入日京城(今日本奈良
见“敕勒”(1983页)。
辽(契丹)朝中期的重要政治事件。重元,即耶律重元,为辽圣宗耶律隆绪次子。太平十一年(1031)六月,圣宗卒,由长子耶律宗真(重元兄)即位,是为兴宗。其母钦爱皇后自立为皇太后摄政,欲废兴宗,立重元,重元
见“土河”(63页)。
靺鞨(勿吉)著名七部之一。《隋书》称其“在指涅东”,约分布在今兴凯湖附近及绥芬河上中游地区(一说在黑龙江省宁安县为中心的牡丹江流域,并认为号室乃肃慎转音,或与沃沮“为同音相假”)。隋末唐初臣附高丽。在
参见“撞丁”(2497页)。
古地名。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汉复为郡。辖县十三,属荆州。民多为※槃瓠蛮后裔。其境内今有土家、苗、瑶等族散居之。
唐吐蕃官名。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即“军事长官”,或译作“武官”。为吐蕃“七官”之一。职能是“与敌人搏斗,以锐利武器镇摄敌方,使我方取胜”。从《德乌佛教史》看,吐蕃“五如”之“如本”(翼长)同时身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