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乌土把总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其酋召匾从征橄榄坝有功,始授土把总职。光绪二十二年(1895),其地割让与法国,酿成各族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反法斗争。历史上称为勐乌乌德事件。
宋代壮族地区重镇。领左江道羁縻州县峒10所,治所在今广西崇左县。为壮族聚居区。
?—1738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康熙间入伍,任把总。累迁建昌路都司。雍正二年(1724),补抚标右营守备,奉命镇压贵州布依族、苗族起义。三年,攻占乌蒙,任寻沾营参将。八年(1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见“武散官”(1288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山哈”、或“山客”等。史书上称“畬民”、“畲客”或“峯民”、“峯客”。畲,音she(奢),意指刀耕火种或巢居的民族。分布于福建、浙江、广东、江西、安徽5省80多个县、市的部分山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天水郡(治今甘肃通渭县西)。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甘肃秦安县东北陇城镇。东汉改为略阳县,属汉阳郡。晋属略阳郡(治今甘肃秦安县东南)。战国时此地为白马氐之东
见“须卜居次”(1704页)。
?—469北魏大臣。先世为素和氏,后改今姓。少有操行,善射御。初为三郎,转羽林中郎。向以恭勤著称。赐爵东阳子。封奋武将军。文成帝拓跋濬(452—465)初年,迁尚书,加散骑常侍,晋爵平昌公,拜安南将军
傈僳语音译,意为“粮食够吃的人”。指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中等农户。约占总农户的18%。其中有些是村寨头人或教会上层人物。一般占有一定数量的耕地、牲畜、农具。往往也以高利贷、雇工及原始协作的※“瓦
元朝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之墓。又称咸阳王墓。以其死后追封咸阳王,故名。有两座:一在昆明城北约25里的马家庵。墓临松花坝水库。墓呈长方形,石砌。墓北面中间一石上镌有阿拉伯文,字迹模糊。昆明回族相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