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美
见“吉美其美”(684页)。
见“吉美其美”(684页)。
1515—1568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
元差役名。见“隅”(2135页)。
藏语称“米波”或“米泼”,意为“人租”。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凡不种领主庄园份地的※差巴、※差若、※谿卡囊生,因不能直接为领主支差和乌拉,从15岁至60岁每年需向所
1255—1304元朝官员。又作哈珊。畏兀儿人。隆兴府达鲁花赤※八丹第四子。通畏兀儿文,善骑射。初事太子真金于东宫。任怯里马赤(通事、译员)。至元二十年(1283),以奉训大夫授詹事院判官。二十四年(
明代东海女真的一支。又作恰拉、奇雅喀喇、恰喀尔、乌德赫、乌得挨、乌德盖。乌德赫,满语意为“林中人”。居今乌苏里江以东科尔玛河、斯维特拉亚河、萨马尔加河、伊瞒河、瓦卡河、毕金河、霍尔河等诸河沿岸。以渔猎
蒙古部名。原为内喀尔喀蒙古。达延汗孙和尔朔齐哈萨尔迁牧于沙河和阿噜坤都伦河之源,其子乌巴什自称伟徵诺颜,始称所部为札噜特。初依附喀尔喀,后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所掠,往依科尔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内
我国满族16世纪末至20世纪初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清太祖努尔哈赤指令大臣额尔德尼和噶盖参照蒙古文字母创制的。字母的形体和数目与蒙古文字母大体相同。一直使用到17世纪30年代,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宣德郎,多次奉使金国。天盛十六年(1164)正月,使金贺正旦,礼对娴雅,金世宗嘉之,赐衣、帛、金银带、鞍辔、袱、绢、匣等物,其后遂为定制。十九年(1167)正
土族东府土司。西宁卫指挥使※李南哥后裔,※李光先次子。青海西宁人。明世袭西宁卫指挥同知。清顺治二年(1645),归附清朝,十二年(1655),授百户。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
见“阿里万户”(12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