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牛租地租制度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如牛病死,赔一半;如牛因耕地死去,按价赔偿。如已耕犁完毕,将牛送还主人,数天后才死去,无赔偿责任。(4)租田耕种者将田退还田主时,要送腊条2对,槟榔4头。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如牛病死,赔一半;如牛因耕地死去,按价赔偿。如已耕犁完毕,将牛送还主人,数天后才死去,无赔偿责任。(4)租田耕种者将田退还田主时,要送腊条2对,槟榔4头。
即“朵儿班”(840页)。
见“耶律滑哥”(1322页)。
即“卡什刻”(545页)。
藏文史学古籍名著。原书全名:《(吐蕃)王朝世系明鉴正法源流史》,别译称:《西藏王朝世系明鉴》、《王统世系明鉴》等。元代乌思藏高僧索南坚赞撰。全书共分18品,第一、二品述佛家宇宙观及释迦世系;第三品述中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道光十一年(1831),因查办※商上地亩赋税出力,赏三品顶带。十六年(1836),剿办博窝军务有功,赏花翎。十八年,恩赏二品顶带。二十一年(1841),督办军务,征
金代女真人的学校。又称女直学。金大定十三年(1173)始设。在京师者称女真国子学,设在诸路者称女真府州学。就学者均为从猛安谋克中选出的女真族良家子弟,以新进士教授,以女真文字翻译的四书五经为教材。国子
1880—1936革命烈士。原名肖福祯。四川成都人。回族。家贫,幼聪颖,勤奋,就读于成都清真西寺,学习阿拉伯文及伊斯兰教经典。结业后任该寺开学阿訇。1923年任中坝县清真寺阿訇,举家迁此。1935年4
清初书画家、诗人。字弋云,号鹫峰。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回族。清初著名诗人“西泠十子”之一丁澎堂兄。顺治五年(1648)举于乡,终身不仕。与堂弟丁澎、丁滢均少负才名,又居住仁和之盐桥,有“盐桥三丁”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阿史那弥射子,※阿史那元庆弟。唐延载元年(694),※阿史那俀子为唐武威道总管王孝杰击败后,势衰,其继立为汗。因“无惠下之才,恩义素绝”(《新唐书·郭元振传》),未获十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