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希姆汗
见“艾斯木汗”(437页)。
见“艾斯木汗”(437页)。
见“述律平”(1348页)。
碑铭。乾隆十四年(1749)清高宗弘历撰文。碑文主要记述大金川土司莎罗奔袭土司职,雍正元年(1723),因军功授金川安抚司;十二年(1747),侵扰邻近诸土司,抗拒清军;十四年(1749),为清将岳钟
约在唐代吐蕃由原始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期间形成,初为父系,以所谓“父民六族”为最早。随着父系权力的加强与发展,氏族制的确立和巩固,逐渐形成强大的世袭性的家族及家族名称,子孙承袭,以家族名称冠于姓名之
见“永邵卜大成台吉” (640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四川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洪武年间(1468—1498),在其地置思曩儿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首领为长官,治理政务。其族屡遣贡使赴京师贡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详见“思曩儿簇长官司”(
即“夫余”(223页)。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
北方和东北古族名。一作秽貉、秽貊、貊,单称(一作秽、、)或貊(一作貉、貊),也与其他族连称貉狄、胡貉、蛮貉、夷貉。有说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