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清代呼和浩特官学。同治十一年(1872)建立。称“长白书院”。光绪三年(1877)改此名。地址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南街。是教育满族贵族子弟的学校。除学习满汉语文外,兼学骑射,谓从“国俗”。即
?—520南北朝时期柔然女巫医。出身于鲜卑叱豆浑氏,原为高车部屋引副升牟之妻。叱豆浑(亦作是豆浑)、高车被柔然征服后,成为柔然的属部。她假托鬼神、行巫术,混迹于上层和民间,人称“是豆浑地万”(“是豆浑
清朝对裕固族首领的称号。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将裕固族划分为“七族”部落,各设正副头目,册封其总头目为“七族黄总管”,赐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并分授各部落头目以“守备”、“千总”、“把
傈僳语音译,意为“关于打仗开辟田土的歌”。傈僳族民间叙事长诗。记述400多年前滇西北一带的民族战争和傈僳族英雄木必扒领导傈僳族人民迁徙及开辟怒江地区的历史事实。全诗以高亢激越的基调,悲壮沉痛的感情,丰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见“蒙兀室韦”(2329页)。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设在村寨中的一种平台建筑物。其为各氏族社会活动中心及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一般一个氏族拥有一个平台,偶尔亦有两三个关系密切的氏族或是不同等级的氏族共用一平台,大氏族也有分设多个的。
?—1457明哈密忠顺王。亦称哈力锁鲁檀。蒙古贵族。故王※卜答失里之子。正统四年(1439),父卒,嗣位。时其地回回、畏兀儿、哈刺灰等种落杂居,头目不相统属,莫能节制,众心离涣,势渐衰。翌年,都督皮剌
①辽封爵。保宁元年(969)四月,原获罪被囚的赵王耶律喜隐,以改元遇赦,复爵,改封;清宁九年(1063),耶律仁先以击破耶律重元谋逆功,进封。 ②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太宗长子完颜宗磐(本名蒲鲁虎,又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狍皮袜子。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的传统冬用袜。与棉袜相似。用秋天的狍皮制,半张狍皮可做1双,两天制成,能穿两个冬天。有说两张狍皮制3双,1天可做5双,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