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1601—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侄,※穆尔哈齐第四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任骑都尉。清崇德三年(1638),授刑部左参政。四年,封三等辅国将军。五年,擢镶白旗满洲副都
汉(匈奴)刘渊年号。309—310年,凡二年。
见“耶律贤适”(1314页)。
①亦作卜失兔阿不亥,即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济农博硕克图(2154页)。 ②指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第四代顺义王卜石兔(19页)。
即“脱必赤颜”(2082页)。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首领。名习尔,又作习尔之。唐懿宗咸通年间(860—873)在位。与唐保持友好关系,间有使者往来。时契丹益强,“土宇始大”(《契丹国志》卷1),已将奚族部落役属其下,一次对奚战争,“俘
蒙古部首领。又译忽都剌、忽必来。孛儿只斤氏。※合不勒罕子。勇力过人。※俺巴孩罕被塔塔儿部执送金廷处死后,嗣为蒙古近亲诸部首领,称罕(汗)。遵遗命,聚宗亲诸部谋复仇,屡用兵于金边。一说宋绍兴十六年(11
即“嘎山”(2448页)。
西夏宗室。党项羌族。尝从惠宗李秉常于木砦,当河津阻绝,罔讹萌欲施鸩毒,遂起而抗护,以计脱身,惠宗甚德之。夏大安九年(1083)六月,惠宗复位,欲加官进爵,为梁乙埋父子所阻,不遂志而死。子仁忠、仁礼,俱
契丹王朝时期,辽太祖长子耶律倍所置藏书堂名。位置在今辽宁北镇医巫闾山山顶。耶律倍不仅出身显赫,并善文章,喜藏书,工绘画,知音律,精医药,为有辽一代著名的政治人物和文化人物。《辽史》本传称:“倍初市书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