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租地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一经种上这种土地,不得自由退佃或迁徙,必须永远以人代租,供土目役使,把人身隶属关系牢牢固定在土地上,世代相承。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一经种上这种土地,不得自由退佃或迁徙,必须永远以人代租,供土目役使,把人身隶属关系牢牢固定在土地上,世代相承。
见“和雇”(1445页)与“和买”(1442页)。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其先为刀匾勐,传至召糯,于清雍正(1723—1735)间随征有功,授土千总职。糯死,子义降等承袭。1937年,刀镇邦袭职,1948年死。
见“俺答汗”(1884页)。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一些怒族村寨专供未婚青年男女在晚上进行社交和住宿的公房。解放前当地怒族青年男女在遵守氏族外婚的原则下可以自由结交情人,婚前性关系也比较自由,有些地区的怒族初婚的男女还允许有
北魏在都城洛阳专门接待西方诸族归附者之所。为四馆之一。馆因地而名,崦嵫山,在甘肃天水西境。古代常用来指日没的地方,《山海经·西山经》谓“鸟鼠同穴山西南三百六十里崦嵫之山”。泛指日所入之西方,故以此为馆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作迦举派,意为“口传派”。该派源自印度佛学家谛洛巴大师及尊者阿底峡之教授。11世纪,玛尔巴创立。其曾从阿底峡学法,并在印度亲身闻法于谛洛巴,因其能“领亲语教授之源”,“噶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见“完颜元宜”(1149页)。
见“北魏律”(533页)。
布依语音译。亦译“样梭”、“浪俏”、“朗绍”、“朗冒”。汉语称“赶表”。布依族青年男女谈爱找对象之习俗。流行于贵州。多于节日、街日举行。地点在田野、山坡间。开始时一般为集体进行,一群男青年对一群女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