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赫哲族的历法。流行于黑龙江富锦市等地。一年分为12个月,月无大小,皆为30天。记日方法,用30根小木条或竹片,削成同样长、宽、厚,中间穿孔聚拢到绳的一头平挂起来,过一天向绳另一端移动一根,移完为一月。
突厥、回鹘诸族的军旗。因其上绣有金狼头,故名。古突厥、回鹘等族均以狼为图腾,可汗牙帐门前树以金狼纛,示不忘本;凡遇有重大事件,如行军、作战之前都要先拜狼纛以求佑护。据《新唐书》载,唐将郭子仪在谒见回鹘
见“纳陈”(1266页)。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新唐书·地理志》作怛罗斯。《大唐西域记》作呾逻私。《大兹恩寺三藏法师传》作呾逻斯。《常德西使记》作塔刺寺。耶律楚材《西游录》作塔刺思。明《西域番国志》依蒙古语称此城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之甫门河卫作佛尔们或佛称们河卫。
1718—1763清代青海玉树第十九代囊谦王。藏族。雍正十二年(1734)会盟时,受清封为千户,赏戴花翎。乾隆七年(1742),赴拉萨朝拜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赏号纸。九年(1744),再赴西藏拜郡王
县名。位于贵州省中南部。为水、苗等族之居住地。唐时,置婆览县,属应州。宋为绍庆府所领。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烂土洞长忽带以地内附。二十八年,置定云府,治烂土,又置合江洲、陈蒙洲,皆属之。明洪武十
见“舍利畏”(14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