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木板令”(256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思想的灵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旧时相信,人有3个灵魂,其为第二个灵魂。据传,它能暂时离开人的肉体,到远的地方去;人在睡觉时,它离开人的肉体,和别人的灵魂或神
西夏侍卫军名。由党项豪族善弓马者精选5千人组成,分三番宿卫,人月给米2石作为给养。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
参见“兴安城总管衙门”(917页)。
见“地斤泽”(677页)。
见“赤峰县”(1013页)。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
见“福乐智慧”(24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