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差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给乞丐头所服徭役和所交实物。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给乞丐头所服徭役和所交实物。
南北朝时雍州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地名为族称。※廪君或※槃瓠之后裔。分布在今沔水流域中游,湖北、河南、陕西三省交界地区。南朝宋置宁蛮校尉以领之。刘宋雍州刺史刘道产善抚其众,故原不服官者,莫不款服。蛮无徭役
见“阿波”(1193页)。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1736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世居察哈尔地方。姓阿拉克奇特。康熙十五年(1676),以护军随贝子傅喇塔征耿精忠部于温州。十六年,征何祜于泉州,以先登破城,得“巴图鲁”号,授护军校。二十年(168
?—1861清朝官员。字粒民。满洲镶蓝旗人。由户部笔帖式历员外郎。道光二十九年(1849),授江苏镇江知府。为人宽惠,尤重视选拔人才,每遇府试及课书院日,必亲自批阅,所取多名士。咸丰三年(1853),
见“蒙额勒多尔部”(2344页)。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见“真珠毗伽可汗”(1820页)。
即“巴奇朗”(410页)。
书名。藏文史学古籍名著。又译“红册”。元代乌思藏搽里八万户长贡噶多吉撰。始写于至正六年(1346),成书于二十三年(1363)。不分品。叙述印度古代五统及释迦世系、中原由周迄南宗历代王朝、吐蕃王朝、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