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赞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见“完颜宗弼”(1158页)。
明代地方官员。字白夫。广西武缘县止戈乡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知书识礼。弘治八年(1495),应乡试中举。先后赴浙江兰溪县和仁和县任“教谕”,潜心施教,诲人不倦,生员深感其德。正德十年(1515),升
?—1295伊儿汗国第五代汗。又译海合都。蒙古孛儿只斤氏。※阿八哈汗次子,※阿鲁浑汗异母弟。至元二十八年(1291)阿鲁浑卒后,即汗位,元朝大汗忽必烈赐藏语名亦怜真·朵儿只。即位初,逮问前执政诸人,询
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阿武若。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畴、弥勒、祥云、镇沅、元阳、罗平、金平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177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八任堪布。藏族。祖籍康区,出生于拉卜楞寺吉哇所属之拉德。由嘉木样二世认定为朗·瑞珠嘉措转世灵童,授沙弥戒,以昂拉格西桑布扎西为师。乾隆四十九年(1784),入经院学习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完颜永中”(1150页)。
明正统至嘉靖年间广西浔江上游瑶民反抗明王朝的斗争。因地方官吏横征暴敛,强夺瑶民田土肆意杀戮瑶民,诸瑶积恨。正统七年(1442),瑶族首领蓝受贰聚集数百瑶民,以大藤峡石门为据点发动武装起义,严惩贪官土豪
即“达犴”(1901页)。
? —716唐代后突厥汗国可汗。又作默咄、墨啜、斩啜。名瓌。阿史那氏。天授二年(691),兄※颉跌利施可汗骨咄禄病卒,以侄默棘连幼弱,遂自立为可汗。鄂尔浑突厥文碑称作阿波干可汗。长寿二年(693),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