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巴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计算长度的单位,见“带鲁”(1607页)。
即“独吉思忠”(1710页)。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东南部,邻接河北、山西两省。元为兴和路。明初为天城卫边外地,嘉靖中(1522—1566)没入蒙古西土默特。清乾隆后为丰镇厅地,光绪二十二年(1896)析置兴和厅。19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雍正间(1723—1735),其先刀滥甲翁以功授土便委,隶勐阿。其后人刀庆华于1936年袭职,1945年,刀庆华死,弟刀庆良袭职。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藏语音译,意为“三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1913年梅吉、罗堆、多带3造币厂统一合并为扎什造币厂。1933年由该厂铸造。正面中央铸一雄狮,背面为面值、发行年代。正反面共有7个吉祥结图案,较以
?—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弼齐噶岱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从兄※善巴附清,驻牧哈噜纳山。诏发杀虎口仓粟赈所属贫户。三十年(1691),赴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
参见“桶子甲”(1980页)。
元代吐蕃纳塘寺高僧。旧译“释尊剑”。吐蕃山南人。元仁宗(1311—1320年在位)时与纳塘寺关系密切,曾邀其弟子格西嘉木样巴克什去内地,奉为上师。后用其弟子带回之御赐汉地纸、墨、笔等,编辑大藏经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