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详见“塘波且万户”(2312页)。
见“斡纳阿剌”(2427页)。
明代西藏地区噶举派与格鲁派间之斗争。嘉靖五年(1526),直贡噶举派本勒贡噶仁青率工布和雪卡地区之武装力量,强行抢占在直贡和墨竹地区属于甘丹寺之谿卡(庄园)。十六年(1537),又率众进攻甘丹寺,遭到
书名。明苕上愚公(即茅瑞征,字伯符,归安人)撰。1卷。内容共分4篇:首篇女直,记秦汉以来女真族之历史沿革;次篇海西,记南、北关王台、祝孔革所部族发展变化;三篇建州,记王杲阿台之事迹及努尔哈赤兴起;四篇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四川松潘卫,在今松潘西北境及甘肃迭部东南。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占藏先结簇长官司,秩正七品。十五年,遣使入朝贡马,赐以绮钞等物。永乐十二年(1414),复遣使赴京师,贡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西宁卫。《天下郡国利病书》载,其族“居牧塞外,去卫治北一百余里。北至大通河,西至北川塞外,东接大通城,广袤五百余里。无庐舍,多罽帐。”其活动范围大体在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及门源县南境
书名。清代蒙古族万福辑著。共2卷。光绪十一年(1885)成书。卷首有序言,卷末附跋文。全书收有大量满文虚字,对字义和用法作了详细的介绍,并附有满汉对照的例句,是一本关于满文虚字用法的著作。
简称“瑶长”。清在粤北瑶族地区委任的头人。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人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人的统治,令各排(村)瑶人举老成知事者立。赏给顶戴和俸银,可世袭。职责是掌管排内各项公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新疆伊犁察哈尔人专称。见“察哈尔营”(2475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乌罗浑国(一说其与乌罗浑为两个不同民族)。来源于北魏时的乌洛侯。《旧唐书》称其在※和解部之东,具体所在众说纷纭:或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北至黑龙江省讷河县,南到齐齐哈尔市的嫩江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