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见“萨尔特部”(2010页)。
见“蛮”(2272页)、“荆蛮” (1583页)、“蛮方”(2272页)。
?—1798或1799中亚霍罕首领。一译纳拉帕塔、那尔巴图。乌兹别克族。额尔德尼伯克侄。乾隆三十五年(1770),额尔德尼伯克死,袭替。在任期间,为抑制豪强,命子弟为各城阿奇木,加强集权统治。阳顺清朝
我国白族早期使用的一种文字。因为每个字大体形成一个方块,故得名。方块白文与汉字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其造字用字的材料,大多取材于汉字。主要有以下几种:1.音读汉字。利用汉字的音表达白语的意思,把汉字作注音
辽末学者、隐士。字桵懒。契丹族。为魏国王※萧惠四世孙。以父母早丧,与祖父兀古匿相依为命。年十三,祖父卒,为报鞠育恩,自是力学,于文墨、技艺无不精通。他处世淡泊,四处神游,终身不仕。天祚帝时屡受征召,皆
1281—1359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睿之子。元大德六年(1302),由丞相哈剌哈孙答剌罕举荐,入备宿卫。仕成宗、武宗、仁宗,先后任中书舍人、宗正府郎中、佥河南廉访司事。延祐初,拜监察御史,以言事
傣语,意为“本地人”或“建寨最早的人”。解放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农奴中一个等级,约占傣族总农户的55%。原为傣族古老农村公社成员,后农村公社在封建化过程中遭到破坏,土地所有权被领主篡夺,
即“萧怀忠”(1995页)。
见“乌古部”(332页)。
见“赛胜阿”(24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