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与北元主力的一次战争。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元惠宗(顺帝)※妥贴睦尔自大都(今北京)退居上都(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故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率10万蒙古军活动于山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阿达嘎洪。意为“下等人”。为阿拉特(平民)的最下层。多数人没有牲畜,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牲畜和其他实物,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对象,有的沦为奴仆,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
见“图鲁博罗特”(1438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克鲁伦河曲处。东至库里叶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西至色尔克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库得根额里雅接本部中末旗界,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中右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约1380明朝官吏。蒙古族。元末居河间(今河北河间县)。自幼习读汉文史籍,事母以孝闻名。洪武(1368—1398)初,被引荐,授太常司赞礼郎,后出任广东番禺知县。时番禺混乱,军卫横行,豪强欺民,前
古代蒙古族屠宰牲畜和野兽的方式。亦称破腹取脏。其起源与蒙古族的宗教信仰及长期生活实践有关。佛教传入之前蒙古族普遍信奉萨满教,他们把动物的头、气管和心肺合称为※只勒都,是动物的灵魂所在,代表整体,不能分
见“挞马”(1619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讷北部,又曰讷比支室韦或纳比支部。由隋以前※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岭西室韦北,所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嫩江上游地区(内又有分歧,或说在其西的伊勒呼里山一带,或说在其东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
即“彭显宗”(2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