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木城
在今河南卢氏县东。《宋书·柳元景传》:元嘉二十七年(450)伐魏,后军外兵参军庞季明入卢氏,“进达高门木城”,即此。
在今河南卢氏县东。《宋书·柳元景传》:元嘉二十七年(450)伐魏,后军外兵参军庞季明入卢氏,“进达高门木城”,即此。
官名。唐龙朔二年(662)改太子中允为太子左赞善大夫,改太子中舍人为太子右赞善大夫。员各一人。咸亨元年(670)复置中允、中舍人,遂别自为官。员各五人,掌侍从翊养,职比谏议大夫,正五品上。仪凤四年(6
春秋、战国时燕国部分地区铸行的一种青铜刀钱。弧背、凹刃,刃部上端有长尖。多一面有单字,字形较多。一般认为是燕国刀钱中时间较早的类型。大致可分为两式:(1)刀尖较锐,通长13.8—15厘米,最宽1.8—
历(歷)书名。未署撰人姓名。一卷。清宣统二年(1910)陆军部印刷处石印。自陶唐世系图起,至元世系图止。每代世系图前,均载有帝王世系略。遇有异说者,以一说为主,其他诸说并存,如陶唐世系图中所列诸说有《
城守器具。以大木为架,上置辘轳,以双索系一横木两端,以人登,便于游兵上下及吊入城外逃难之人。
见“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
书名。约成书于宋大理国时期,记唐云南南诏九隆世族,宋大理国张、蒙、郑、赵、杨、段、高等大姓及其宗教等史事。流传至明代,亡佚于清初。元明云南地方史籍《云南志略》、《南诏野史》等载南诏大理事征引称《白古通
?—1285元大名(今属河北)人,名懋,以字行。初任江西榷茶运使。至元二十一年(1284)十一月,任中书右丞,整治钞法,听民间买卖金银,铸至元钱,实行铁、酒、马以及部分盐的专卖。二十二年二月,立规措所
书名。清诸成琮撰。四卷。记上海小刀会起义和太平军进军上海事。现仅存题名为《癸丑嘉定纪事》残稿本十七页和题名《癸丑嘉定纪事》铅印本一册,两者实为一书,为《桑梓闻见录》卷一,书中记咸丰三年(1853)小刀
明常州江阴(今属江苏)人,字志道,号蒿庵。少习法律。永乐十一年(1413)以荐征,授刑部主事。仁宗即位,改大理寺正。善决疑狱,刑罚不当者常予驳正。卒年七十八。
即“耶律大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