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审判厅厅丞
官名。清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官名。清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官名。西晋置,职掌不详。见《晋书·赵王伦传》。
即“必阇赤”。
官名。明置,见“王府仪卫司”。
官名。北魏置,属太常。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499) 定为从七品下。
参见“少詹事”。
官署名。南朝梁少府卿下属机构,有令、丞掌之。北齐太府寺置,有令、丞,又别领别局丞。隋朝隶太府寺,有令二员、丞六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少府监,升令品。唐初沿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少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集贤殿直学士,以六品以下官为之,掌刊辑经书,地位次于学士。元集贤院亦置直学士,员额二人,从三品。地位在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之下。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礼部主客司之副长官,员一人,佐长官侍郎掌司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称司蕃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复旧称。置一员,从六品上,佐长官郎中掌司事。五代沿置
官署名。金朝属司天台,掌漏刻(计时器)设二十五人。明清为钦天监所属机构。掌调壶漏,报时报更。遇祭为祀、朝会、营建等,则择选吉日。设有五官挈壶正、五官司晨、博士、天文生、阴阳生等,分掌各事。明清钦天监分
年俸八百石粮谷的行政长官的统称。战国秦置。《商君书·境内》:“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一般指县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