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骑兵曹

骑兵曹

官署名。亦简称“骑曹”。① 尚书台、省置。详见“骑兵郎”。② 诸公、将军府置。详见“骑兵参军”、“骑兵省”。


官署名,三国魏明帝始置,属尚书台(省),掌骑兵事务,由尚书郎掌管。《宋书·百官志》:“(魏明帝)青龙二年有军事,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骑兵二曹郎,合为二十五曹。”其后,西晋、南朝宋沿置。晋朝以后,地方军府也置,掌骑兵事,以参军主曹事,见《晋书·王徽之传》。

猜你喜欢

  • 膳徒

    吏员名。宋置,属殿中省尚食局,员额三十人,掌供膳之事。

  • 典属国都尉

    官名,汉置,也称属国都尉,掌蛮夷降者,俸比二千石,有丞一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

  • 贴黄

    ①公文制度。唐朝敕书皆用黄纸,下两省议决,凡有更改,再以黄纸贴之,故名。宋朝奏状、札子皆用白纸,有意所未尽,别以黄纸书写附贴于后,亦名。明崇祯时 (1628—1644) 由官员本人摘取奏疏要点,书于黄

  • 左右都督

    武官名。明置,见“五军都督府”。

  • 南京左藏库

    官署名。北宋于陪都南京应天府置,掌收受当地财赋之入。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府寺。

  • 公大夫

    爵名。战国魏、秦皆置,秦为二十等爵第七级,也称七大夫。秦及西汉初以此为高爵起点,汉高祖时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可与县令、丞分庭抗礼。文帝以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爵名,战国时秦、魏都有此爵。

  • 都曹

    官署名。北魏前期置,属尚书省。设尚书为长官,协助尚书令、仆射综理尚书省各曹事务。多以侍中、殿中尚书、吏部尚书等官参、治、录其事。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 除籍

    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

  • 江淮都漕运使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十月,由大都(今北京)至中滦(今河南开封北)、中滦至瓜州 (今江苏扬州南) 分设南、北都漕运使司。北司称京畿都漕运司; 南司称江淮都漕运司,亦称江淮漕司、江淮漕运司

  • 龙马监

    官署名。西汉置,属太仆,有长、丞主其事,掌皇帝乘马。官名,汉置,掌养御马。其长官称长,副长官称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