餼(饩)廪司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由上都应办所改立,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隶上都留守司。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由上都应办所改立,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隶上都留守司。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以父祖的官爵保任子孙为宫的制度。此制是世官制度的一种遗存形式,始行于汉,历代沿行之,为入仕的杂途之一。汉制,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岁得任其子及同产一人为郎,备宿卫,与闻公卿议论。由光禄勋每岁课第之,其品行
官名。见“公府西曹”。
皇帝诏书中的条款,即汉朝考核官吏好坏的六项条款,也简称“六条”。六条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
官名。掌腐刑。战国秦置。《史记·吕不韦列传》: “太后乃阴厚赐主腐者吏,诈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遂得侍太后”。
大学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大学各学系各设主任一人,办理本系教务,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独立学院各系主任由院长聘任。
南朝时州主簿名目之一。《梁书·文学·庾于陵传》记于陵“清警博学有才思。齐随王子隆为荆州,召为主簿,……子隆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参见“郡送故主簿”。
官名。① 周朝始置,又称宗人,礼官之长,卿爵。掌宗室礼法及宗庙社稷祭祀礼仪。《国语·周语上》: “宗伯九之,王则大徇。”韦昭注: “宗伯,卿官,掌相王之大礼。若王不与祭则摄位。”《大戴礼记·盛德》:
官名。清朝侍卫之一种。即掌翊卫近御,常值班于内廷及皇帝出巡时扈从值班之侍卫,次于御前侍卫。于侍卫内特简,无定员。归御前大臣统领。武官名。清置,见“御前侍卫”。
官名。清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置和阗副都统,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改为办事大臣兼领队事务。管理和阗回城事务。初隶叶尔羌办事大臣,嘉庆二年(公元1797年)始分立。属官有章京、笔帖式等。
蒙古语,即“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