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监
① 官署名。隋朝行台省置,有监、副监各一员,丞四员。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有监一员、丞二员,掌膳羞、财物、宾客、铺设、音乐、医药事; 诸道行台尚书省亦置,有监、丞各一员,兼掌农圃监事。另有录事、典事等属。唐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622—626)渐省。②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长官,置一员,视正八品。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食货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诸道行台尚书省食货监为从八品上,兼农圃监事。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渐省。
① 官署名。隋朝行台省置,有监、副监各一员,丞四员。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有监一员、丞二员,掌膳羞、财物、宾客、铺设、音乐、医药事; 诸道行台尚书省亦置,有监、丞各一员,兼掌农圃监事。另有录事、典事等属。唐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622—626)渐省。②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长官,置一员,视正八品。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食货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诸道行台尚书省食货监为从八品上,兼农圃监事。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渐省。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置,为从三品贴职。参见“贴职”。官名,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置,位次于学士而高于待制,为贴职,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敷文阁学士
官署名。金上京设,不常置,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其长官为提举、同提举。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为地方性长官,掌千人。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
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礼制。《礼记·王制》:“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
见“作坊”。
官名。西汉置,掌屯兵,警卫甘泉宫,不常置。官名,掌甘泉宫门卫屯兵,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屯卫候、司马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掌管仓储之机构。详“仓场”② 。官署名。清朝有仓场衙门,属户部,其长官为仓场侍郎,掌管京仓、通仓的政令等。详见“仓场侍郎”条。
“汤邑”是“汤沐邑” 的省称。宋文莹《湘山野录》:“朕之诸妹,皆厚赐汤邑,筑外馆,以尚天姻,酬先帝之爱也。”参看“汤沐邑”条。
官制用语。代理、兼摄之意。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其位低于正式官职。亦指副职。如假候、军假司马。魏晋南北朝多见,举凡实职、加官皆可假授。北魏更有“假爵”之制。授于假职者,或为临时性,以提高
①管理道教事务官员统称。隋朝有道观监、丞,炀帝大业三年 (607)以后改为玄坛监、丞,隶鸿胪寺。唐朝置诸寺观监; 每寺观有监一人。玄宗开元(713—741)中置崇玄学,德宗贞元四年 (788)置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