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舍勃极烈
官名。金太宗天会二年 (1124)置,即副勃极烈,以谩都诃充任,参议国政。次年,谩都诃死,官废。
官名。金太宗天会二年 (1124)置,即副勃极烈,以谩都诃充任,参议国政。次年,谩都诃死,官废。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置,六品以上为之,掌刊辑图书经籍。
西汉属太仆,为承华监长副贰,掌皇帝车马。东汉省。官名,汉置,为承华监长之副,佐长行职事。参看“承华监长”条。
官名。即“治书执法”,见该条。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之事。参见“北平清吏司”。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补,以本部司员兼充。掌佐提调、帮提调分管清理财政事宜。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参掌本选之事。参见“侍郎左选”。
官名。唐制,中书省所隶通事舍人抽赴閤门供职,称閤门祗候。宋初犹有以正官充任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用为武臣加官而不领閤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始为职事官,从八品。助理閤门司传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敞史。在南院司空下。
宫观官名。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置,以供奉官充任,位在提点之下。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官署名。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官署名。明置,掌税收、税契。在府称司,在县称局。见《明史·职官四·税课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