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阶级法

阶级法

宋朝军法名。该法确立了厢都指挥使至长行(士兵)上下级的绝对隶属关系,凡长行违忤、陵犯或论告长官,即属犯阶级,分别处死或流放。唐朝中期以降,藩镇威侮朝廷,士卒侵逼主帅之积弊,由此得以矫治。

猜你喜欢

  • 左门尉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于左监门府置,六十员,正六品,与右门尉同掌宫城门禁守卫等。

  • 京西检察司

    所掌与“京东检察司”同,详此条。

  • 法曹参军

    官名。法曹长官。西晋末丞相府置。东晋、南朝宋公府、将军府沿置。南朝宋七品。北宋仅置于开封府,正七品下,掌检定法律,审议、判决案件等,徽宗崇宁三年(1104)后无闻。又为“法曹行参军”、“法曹参军事”省

  • 御酒房提督太监

    官名。明置,为御酒房长官,掌造御酒。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 广西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

  • 王府骑兵参军事

    官名。隋置,见“王府骑曹参军事”。

  • 西北路阻卜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督察西北路阻卜诸部。

  • 判登闻鼓院事

    官名。为登闻鼓院长官,掌管受理官民建议和申诉。见《宋史·职官一·登闻鼓院》。官名。宋置,见“登闻鼓院”。

  • 兰台待郎

    官名。见“兰台”。

  • 居府长史

    官名。东汉末曹操出征时临时置,掌留守事务。《三国志·国渊传》: “太祖征关中,以渊为居府长史,统留事。”亦称留府长史。官名,也称留府长史,东汉末年曹操置,掌留守事务,为临时性的。《三国志·魏书·国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