閤门通事舍人
官名。宋朝閤门司置,初选通识文字、善于宣赞、熟于祗应者任职,后用为横班阶官以加赐武臣。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从七品。徽宗政和六年 (1116) 改宣赞舍人,掌传宣赞谒之事。金朝亦置,员二人,从七品,职与宋略同。
官名。见“閤门宣赞舍人”。
官名。宋朝閤门司置,初选通识文字、善于宣赞、熟于祗应者任职,后用为横班阶官以加赐武臣。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从七品。徽宗政和六年 (1116) 改宣赞舍人,掌传宣赞谒之事。金朝亦置,员二人,从七品,职与宋略同。
官名。见“閤门宣赞舍人”。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三十四年改为专差。定额六人,八、九品不等。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任期三年。掌南、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并分班住宿。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六年 (1116),改稻田务置,掌京畿诸县荒地,召人承佃。宣和三年(1121),并入西城所。
官名。春秋战国郑、赵等国置。掌庖厨。《史记·郑世家》:“子驷怒,使厨人药杀厘公。”又《赵世家》:“使厨人操铜料以食代王及从者。”
官名。三国吴置,掌使命。天玺元年(公元276年)苏建曾任此职,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授官制度。明朝文武官员凡在任得授散阶者,自正二品至从四品,每品分为三阶: 初授、升授、加授。官员经历考后得授此。为本品最高一阶。
商、周王室的官位。《左传· 定公元年》:“若复旧职,将承王官,何故以役诸侯。”
官名。西汉宣帝令中郎将监羽林禁军,称羽林中郎将,主羽林郎,掌宿卫侍从。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东汉及三国魏、蜀沿置,多由外戚或功臣子弟等亲信充任。西晋罢。北魏复置,属领军将军 (中领军),多授宗室或鲜卑
官名。又称“伶”或“伶人”。周朝置。掌音乐。《诗经·邶风·简兮·序》: “卫之贤者仕于伶官。”郑玄笺: “伶官,乐官也。伶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后世多号乐官为伶官。”乐官。《诗经·邶凤·简兮序》:“卫之
官署名。南宋置,属工部,掌器甲制造之政令。
见“海道都漕运万户府”。官署名。元置,见“海道都漕运万户府”。